(一) |
香港有限公司與海外離岸有限公司有何分別及優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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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在世界各地的認受性比較強,因為香港無論在法律、金融及聲譽等都比較高,而且稅率及稅制都比較低及簡單。 海外離岸有限公司是在一些有稅務豁免的國家(俗稱稅務天堂) 成立的有限公司,好處是如果不在當地營運,一般不用報稅及保密度比較高。 |
(二) |
開立銀行帳戶香港有限公司與海外離岸有限公司有沒有分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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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離岸有限公司開立銀行帳戶會比香港公司審查嚴格一點及開戶費用較高一些,除此之外日常銀行運作是沒有分別的。 |
(三) |
為什麼要避免以海外離岸有限公司在香港營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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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海外離岸有限公司如果在香港營業,必須在香港公司註冊處登記及申請商業登記證,每年除繳付海外註冊年費外,在香港亦要做帳、核數及報稅,與香港有限公司沒有分別,只是運作成本更高。 |
(四) |
香港全新成立公司與購買現成公司有何分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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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時間上分別,現成公司是一些由印刷公司預先成立的公司,該些公司從來沒有開業,主要是方便客戶可以盡快使用,如買樓或簽合約等,一般1-3天便可完成。 |
(五) |
公司名稱有何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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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限公司名稱必須以全寫"有限公司" 結尾。另不可以與現有公司名稱相同,對於一些敏感字如"信託"、"商會等,要通過公司註冊處處長特別審批。 另亦要小心侵犯一些大公司名字,因為他們一般會同時註冊了商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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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可參觀以下公司註冊處網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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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gov.hk/tc/faq/faq02.htm |
(六) |
公司註冊與商標註冊有何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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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可參觀以下知識產權署網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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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pd.gov.hk/chi/trademarks/registration/differences.htm |
(七) |
公司清盤與取消註冊有何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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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盤一般分為自願清盤及強制清盤。自願清盤分為股東自願清盤(公司必須沒有負債)及債權人自願清盤。 強制清盤即法庭下令公司清盤。 清盤一般程序比較複雜及費用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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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註冊是簡易程序取消香港有限公司註冊,程序比較簡單及費用較低,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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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香港有限公司的全體股東同意; |
(二) |
公司沒有任何負債(包括政府費用如商業登記費、稅款及周年申報表費用); |
(三) |
從未開業或已經停業最少3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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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香港稅率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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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限公司稅率是應課稅溢利的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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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俸稅以應課稅入息實額按累進稅率計算;或以入息淨額(未扣除免稅額) 按標準稅率計算,兩者取較低的稅額徵收。詳情及計算可使用以下稅局網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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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ov.hk/tc/residents/taxes/etax/services/tax_computation.htm |